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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8 營業用車下期牌照稅10/1開徵!高虹安市長提醒11/2前完成繳納

記者:楊彩婕 新竹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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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營業用車輛下期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10月31日止,因適逢假日順延至11月2日,稅單自9月24日起陸續寄發。新竹市長高虹安提醒車主,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繳納,如遺失或未收到稅單,請儘速至稅務局或派駐監理機關服務櫃檯申請補發,也可利用線上查繳稅或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列印繳納單繳納,以免逾期受罰。

 

高虹安市長表示,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於每年4月及10月分上、下2期開徵。新竹市115年營業用車下期使用牌照稅開徵2,376輛,較去年減少79輛;開徵稅額1,178萬元,較去年減少44萬元,其中以營業用貨車減少48輛最多。

 

高虹安市長指出,為便利車主繳納稅款,提供多元e化繳稅管道,包括線上查繳稅、行動支付及掃描繳款書QR-Code等方式,也可持稅單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以現金或票據繳納。稅額在新臺幣3萬元以下者,還可至統一、全家、萊爾富、OK等便利商店繳納,或利用自動櫃員機(ATM)、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及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納。

 

高虹安市長說明,為落實節能減碳,鼓勵多車族申請繳款書歸戶服務。車主可於使用牌照稅開徵2個月前,向稅務局申請,每張繳款書最多可歸戶5輛車,經核准後,每期牌照稅皆能適用,日後如有新購車輛,也無須重新提出申請。此外,也可申請約定轉帳繳納,只要於繳納期限前在約定帳戶內預留足額存款,屆時將自動扣款,免於因忘記繳稅而遭加徵滯納金。經統計,目前本市營業用車申請歸戶或約定轉帳繳納輛數計2,148輛,占比達90.4%。

 

高虹安市長提醒,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者,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逾30日仍未繳納者,將移送強制執行。另逾期未完稅之車輛,在滯納期滿後使用(含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責令補稅外,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之罰鍰,請車主務必依限繳納,以免受罰。

 

民眾如有使用牌照稅相關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03-5225161轉311-317、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