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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電動車關鍵戰略資源循環日益重要-台灣鋰電池協會陳奕潔專題報告
記者:吳浩彰 台北報導
環境部於114年7月16日(星期三)辦理「臺灣綠色成長系列論壇:推動關鍵及戰略資源循環」,出身府城的在地企業家-台灣鋰電池資源產業協會陳奕潔理事長應邀出席進行「從電動車中開採能源未來(鋰、鈷、鎳)」專題演講,在地緣政治關係下電動車鋰電池的關鍵材料已成戰略物資,如何有效回收處理循環再利用已成當前重要課題。
陳奕潔表示近年來,電動車和再生能源技術的快速發展,全球對電池的需求迅速增加,在未來幾年將持續增長,然而,這也導致資源的過度消耗和環境污染問題。可預估量在2030年之後,台灣廢鋰電池數量將突破1萬公噸,然廢鋰電池不只是有價廢棄物,當中的貴金屬元素透過純化與精煉等製程技術,將展現高度再利用價值,為回收再利用開啟新藍海。
關鍵原物料法案起因,來自歐洲對關鍵原物料的需求將持續增加,但其卻嚴重依賴進口,且通常來自具準壟斷性之第三國供應商,如中國,故歐盟認為有必要降低供應鏈風險,並往關鍵原物料供應鏈多元化的策略前進。

台灣鋰電池資源產業協會陳奕潔理事長(左)、環境部彭啟明部長(中)、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右)
而關鍵原物料的清單中,其中有17個項更被歸納為戰略原物料,電池級的鋰、鈷、錳、鎳、石墨接名列其中,從這份清單17個項目裡面,與電池相關的就佔了5個,比重近3成,可以明顯感受到歐盟對於電池相關原物料的重視。
在工業、電動車、汽車電池訂定了回收料含量要求,也就是所謂的再生料添加比。最晚 2027年12月底前,材料回收率應至少達到鈷90%、銅90%、鋰50%、鎳90%。而最晚 2031年12月31日前,材料回收率應至少達到鈷95%、銅95%、鋰80%、鎳95%。
故環境部於2024年11月12日公告修正「物品或其包裝容器及其應負回收清除處理責任之業者範圍」公告事項第1項表1,將單只重量1公斤以上二次鋰電池納為公告應回收的「乾電池」範圍,並自2025年7月1日生效。且環境部資源循環署於2025年4月15日修正「乾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費率」附表的二次鋰電池優惠費率,製造、輸入或進口二次鋰電池的責任業者,提自建回收循環鏈計畫者,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後,自2025年7月1日起得按優惠費率繳交二次鋰電池回收清除處理費。
儲能與電動車的快速發展,使得對電池關鍵材料如鋰、鎳、鈷、錳的需求急劇增加。這些金屬不僅是電池性能及組成的關鍵,也牽涉到開採的環境與社會成本。因此,未來的能源開採和利用將圍繞著如何更永續、高效地獲取和循環利用這些資源。
透過電池回收與循環經濟等技術與商模管理的運用與導入,可以在純化、精煉過程中取得更好的成效,如下列所述;
1. 提升回收技術:電動車電池含有大量的有價金屬(如鋰、鎳、鈷、錳等)。通過**火法(高溫熔化)或濕法(化學溶液溶解)**等技術,可以從廢棄電池中高效提取這些金屬,實現資源的再利用。
2. 建立回收循環鏈:各國政府和企業正積極建立完善的電池回收體系,從廢電池的收集、運輸、拆解到金屬提煉,形成一個閉環或開放式循環供應鏈。例如,歐盟已開始要求電池必須含有一定比例的回收金屬。
3. 二次利用(梯次利用):對於性能仍堪用的退役電池,會優先進行檢測並轉用於儲能系統或低速電動車,延長其使用壽命,減少資源消耗。
4. 多元化採購來源:為避免關鍵礦物供應集中於少數國家帶來的地緣政治風險,各國和企業正積極開發新的礦產來源,並簽訂長期供應合約,確保原料的穩定供應。
5. 綠色開採技術:推動低碳開採技術,減少採礦過程中的環境影響,例如使用再生能源、減少水資源消耗等。
6. ESG 標準與認證:越來越多的電池製造商和車廠將永續採購、供應商認證機制和環境、社會、治理 (ESG) 標準納入其供應鏈管理,確保開採過程的合規性和道德性。

左起為銘福集團暨名仁第三代陳庭妮、環境部彭啟明部長、資源循環署賴瑩瑩署長、第三代陳庭溱及台灣鋰電池資源產業協會陳奕潔理事長。
陳奕潔理強調未來電池回收鏈將打破礦產的「開採」模式,將不再僅限於傳統意義上的礦物開採,而是更注重循環利用、技術創新和永續供應鏈的建立,因此身兼銘福集團暨名仁副董事長的陳奕潔積極栽培第三代接班人陳庭妮、陳庭溱參與鋰電池回收產業佈局,期盼透過企業望下扎根與人才培植,如圖2所示。隨著電池回收技術的進步,儲能與電動車對等原生礦物的依賴將會逐步降低,同時也能更好地應對這些關鍵資源帶來的環境和社會挑戰,而這將是實現電池產業永續發展的關鍵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