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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6 臺中農改場積極協助實際從農工作者取得證明以加入農保

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為保障過往多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業用地之實際從農工作者可以申請參加農保,前於107年特訂定「實際耕作者從事農業生產工作認定作業要點」,以完善農民之社會福利。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依據該實耕要點規定,針對所轄之臺中市、彰化縣及南投縣實耕者審查其從農工作事實,並核發從農工作證明,使其可向戶籍所在地區農會申請參加農保,截至今(111)年11月底止,已協助127人因取得從農工作證明而順利參加農保,積極確保實耕者享有社會保險之保障。
臺中農改場表示,農保係參考勞工保險開辦的農業職域性社會保險,於74年試辦,後於78年正式施行,歷經多次修正公布,使得具備農保被保險人身分之農民擁有生育給付、傷病給付與就醫津貼、身心障礙給付及傷葬津貼共4種保險給付。為完善農民福利體系,農委會自107年起陸續發布實耕要點與試辦農民職業災害保險,並公布農業保險法與農民退休儲金條例,以分散農民從農期間,可能遭遇之職業災害與農作物天然災損,並確保被保險人於年老退休後,老農安養階段的生活品質。
臺中農改場進一步說明,農委會為鼓勵實耕者參加農保,陸續修正實耕要點,使其享有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與農民退休儲金之保障。65歲以下實耕者如以口頭約定方式,於他人農業用地依法從事農業工作,可向土地所在地的農改場申請核發從農工作證明後,至戶籍所在地區農會申請參加農保。另為使申請作業流程順暢,減少農民舟車辛勞,實耕者亦可向投保農會遞送申請表與相關文件,由投保農會代收轉送至各區農改場審查。
臺中農改場最後表示,至今年11月底止,全國累積核發從農工作證明者計710人,持該證明申請參加農保者計367人,該場核發與持從農工作證明參加農保者,分別為200與127人,占全國28.1%與34.6%。該場也提醒,若實耕者無法順利獲取從農工作證明,多數是與提交之耕作地資料不盡完善或缺乏農耕事實有關。實耕者遞送實耕證明文件申請書時,請留意相關文件是否備齊,耕作現場是否合於農耕事實,以免耽誤自身加保農保的時效,相關細節可向各區農改場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