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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4 南警五分局 特製多國語言持續宣導「微電車掛牌上路」


圖/左一為交通組組長許双繻,與交通宣導團到轄內外籍商店雙語宣導微型電動車規定。
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已經正式納管執法,台南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於11月30日上路首日至12月3日,已在北區取締22件未依規定領用牌照,由於微型電動二輪車不須考照好入手,是不少學生、長輩們及外籍移工等最愛的代步工具,為強化宣導深度及廣度,警局設計了多國語言文宣提供各分局,第五分局於(3)日前往臺南火車站、臺南公園週邊外籍移工聚集的飲食店等分送,針對重點使用族群加強宣導。
 
圖/右一為交通組組長許双繻,到轄內外籍商店雙語宣導微型電動車規定。
微電車掛牌投保強制上路,除了車子要審驗合格,騎乘者也需年滿14歲並配戴合格安全帽。不過微電車車速最高25公里,不少外籍移工為了提升速度,幾乎將車子進行改裝,也出現安全上的隱憂。先前有不少案例,微電車停於道路旁,突然起火燃燒,都是因為經過改裝而造成負荷過大。另外,外藉移工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肇事比例偏高,以往這類型車輛沒有列管,成了交通安全死角,政府為更有效管理電動自行車,制定相關法律與規範更名並納管。

第五分局提醒沒有驗車領牌的車輛就不能騎乘上路,也不能在道路範圍停車,違者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處所有人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須當場禁止行駛及移置保管。另違規改裝部分,處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分局將持續針對「未依規定領用」或「使用偽造、變造牌照」等相關車牌違規及「違規改裝」情事,加強取締查緝並利用泰文、越南文等多國語言文宣加強宣導呼籲外籍移工守法。





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上路,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騎乘微電車,應遵守三不「不酒後駕車」、「不使用手機」、「不改裝車輛」及三要「要戴安全帽」、「要登記掛牌」、「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保護用路人安全,也讓自己的騎乘得到安全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