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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2 持續加強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查緝 維護動物用藥品質與動物健康
記者:趙克裕 報導
動物用藥品不得於網路販售,對於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情形,防檢局於主動網搜或接獲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檢舉案件,皆函請電商平台或電信業者提供賣家帳號或手機門號之登記資料進行調查,再依所查得資料函移賣家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繼續調查,如查有確切違法事證即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處分。防檢局及各地方主管機關110年裁罰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共計70件,其中55件涉及動物用偽藥或禁藥,因案涉刑責規定,皆依法移送司法檢調機關偵辦,另15件皆依法裁處罰鍰共計新臺幣120萬元。
防檢局強調,網路販賣動物用藥品為違法行為,最高可處新臺幣 45 萬元罰鍰,如販賣動物用偽禁劣藥,最高更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450萬元罰金,請民眾確實遵守規定,以免違法受處分。防檢局持續加強網路違法販售動物用藥品查緝工作,民眾如有發現涉及上述違法事證及資訊,亦可提供該局或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法查辦。
防檢局呼籲,動物用藥品不得於網路販售,請民眾於家中寵物生病時,一定要帶到獸醫診療機構請專業獸醫師診斷治療,切勿自行購買來路不明的藥品,以維護動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