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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14 中市警四分局許明耀分局長上電臺 暢談反毒不要找「麻」煩

記者孫建東/綜合報導
   

中市第四分局分局長許明耀為加強警政及民眾服務滿意度之提升及宣導工作,於日前時親上FM89.5 快樂聯播網-望春風廣播電台,向聽眾宣導目前執法重點-反毒大作戰-不要找「麻」煩。

許分局長表示,新冠病毒疫情自2020年初發生以來,各種犯罪態樣也隨之改變,特別是在大麻毒品走私部分,已由傳統的面交改由包裹郵寄或漁船載運取代之;另外,吸毒者購買毒品方式甚至改變成網路訂購、宅配或超商取貨等大膽方式進行之;再者,因受到疫情影響,傳統毒品案件均呈現負成長,惟大麻類案件卻不減反增,毒販除了以精緻農業方式栽種大麻,販賣則改以國際郵包快遞大麻種子模式闖關來台,形成治安一大隱憂,所以反毒大作戰,刻不容緩。

許分局長表示,近年來國內媒體屢有報導,部分歐美國家對於施用大麻情事係屬合法,或有部分限制性開放或可為醫療使用…等情形,因此,容易讓民眾誤解,認為使用大麻並無違法或造成藥物成癮的可能性較低;再者,依據相關數據顯示,去(110)年下半年自美加地區夾藏大麻類毒品案件暴增4成以上,顯示大麻類毒品案件發生率氾濫及情形益見嚴重,有效杜絕供給及打擊是類犯罪,亦為目前警政工作重點之一。

許明耀分局長特別呼籲民眾,「大麻」係屬於中樞神經迷幻劑,在我國列為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2項,可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的罰責,並可能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的罰金;另外,在實務上,亦有許多年輕人,或因一時貪圖暴利、或僅以為「只是朋友送個東西」、「幫忙收個錢」、「種個大麻」、「沒什麼了不起」…等,但這些行為極有可能日後構成「轉讓、製造、運輸、販賣」等毒品罪責之構成要件而觸犯法律。許分局長希望藉由此次宣導,讓所有聽眾對於大麻的犯罪態樣及警方在大麻毒品之積極查緝等面向,能有更深入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