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的成果。
防檢署表示,我國自109年向馬方提出種豬及豬精液輸銷申請後,持續透過駐馬來西亞代表處與馬方進行檢疫諮商,並依馬方要求陸續提供動物健康、疾病監測及種豬管理等資料。114年10月我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後,馬方一度暫緩審查;本年4月我國恢復非洲豬瘟非疫區狀態後,防檢署立即促請馬方恢復審查,經持續溝通後,馬方終於正式同意我國種豬及豬精液輸入。
我國優良種豬已有外銷實績,112年至114年分別輸出353頭、297頭及445頭,主要輸往香港及越南;豬精液近3年則主要輸往帛琉、馬紹爾群島及聖文森共和國等國。此次馬來西亞同意輸入,將為我國種豬及豬精液再增加新的海外市場。
防檢署進一步說明,馬方此次提供的輸入檢疫條件,主要包括種豬輸出前隔離、健康檢查及豬精液供精公豬與人工授精中心的健康管理等規定。防檢署將儘速確認相關條件並製作我國輸出檢疫證樣張送馬方審查,俟雙方完成證明文件確認後,有意願輸銷的業者即可依馬國的檢疫規定辦理輸出,達到拓展我國優良種豬及種原海外市場的目標,並增加業者的收益。防檢署也將持續與農業部畜牧司、畜產試驗所與獸醫研究所等各單位協力合作,突破檢疫障礙,拓展我國優良種豬銷往海外市場。
防檢署最後呼籲,三大豬病非疫國的成果得來不易,養豬產業與全民應配合政府各項防疫檢疫措施,防範非洲豬瘟等重大疫病入侵,保護養豬產業生產安全,全力維護外銷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