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今年2月臺美簽署ART時,我國爭取到共2,072項輸美產品豁免對等關稅,其中有1,735項的豁免品項載明於ART,其他另有337項雖未載明於ART,但係美國對包含我國在內全球豁免的項目。本次強迫勞動301調查所採取的關稅行動,公布計有2,231項對我國提供豁免,其中有1,735項豁免本次301關稅的品項與載明於ART的豁免品項一致,反映臺美雙方於ART談判所建立之成果,另包括496項為原未載明於ART但本次對我國亦適用豁免之項目。
此外,本次我國2,231項豁免301關稅產品中,有118項為專屬我國的豁免清單,涵蓋我國多項重要出口產品,如我農產品出口主力蝴蝶蘭、火鶴花等,有助鞏固我國產品在美國市場之價格競爭力,並爭取轉單及新訂單商機。
以品項來看,我國適用的2,231項豁免清單中,農產品部分共322項,包括蝴蝶蘭、茶葉(紅茶、綠茶)、樹薯粉(製作珍珠奶茶中珍珠的原料),以及咖啡、火鶴、鳳梨酥、芋頭、番石榴、果汁、果醬、鳳梨、芒果、觀賞蛙等,有效鞏固臺灣農產外銷地位;工業產品部分共1,909項,包括無線電導航設備、通訊儀器、鋰離子蓄電池等航空器零組件、藥品、肥料、輕油製品等,有助維持我國出口競爭力,並降低相關產業受新措施影響。
臺美經貿工作小組表示,美方先前援引《1974年貿易法》第122條款自2月24日起對全球課徵150天的10%+MFN暫時性關稅,該條款已於7月24日屆期。各界預判美方先前所啟動的兩項301調查,皆為美方為置換關稅政策法律基礎所進行的程序;本次公布「強迫勞動貨品進口禁令」301調查關稅,但「結構性產能過剩」301調查結果則尚待公布,兩項301調查皆完成後亦仍待美方做最終稅率的決定,我方將持續與美方保持密切聯繫,確保美方整體決定最終稅率時,維繫我國相對優惠待遇。
另外,本次美方公告的301關稅亦排除所有依「232條款」課徵關稅之貨品及其零組件,以及正進行232調查中的貨品如資通訊產品、無人機等。
有關我方於美方本次301調查採取關稅行動中獲得豁免的項目,臺美經貿工作小組將在後續盤點整理後,於行政院專區公布相關詳細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