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駕違法行為,務求讓竹市成為毒駕與酒駕禁地。
市長高虹安表示,經統計115年1月迄今,竹市警落實嚴格執法,共計取締施用毒品後駕車案件計83件,未來將持續秉持「毒(酒)駕零容忍」之原則,規劃優勢警力投入執法,並針對高風險路段、時段加強攔檢與強力查緝施用毒品駕車、酒後駕車的違規違法行為,以具體執法成效保障市民安全。
高市長強調,施用毒品後駕駛車輛,其反應能力與判斷力將受到嚴重損害,危險程度更甚於酒駕,更是市府全力嚴懲與防制的不法行為。尤其近年新興毒品層出不窮,潛在毒駕風險不容忽視,警方將透過強力執法與跨機關宣導,全力消彌毒駕行為。同時也呼籲提醒市民朋友,切勿接觸任何毒品,毒品將摧毀自身與他人健康與安全,另外若因健康狀況須服用含有影響精神或專注力之藥物時,也務必使用大眾運輸工具或代駕,以保障交通的安全無虞。
警察局長陳源輝表示,警方對於毒駕查緝將以零容忍、高密度、高強度的策略決心,全力防堵毒駕案件發生,建立一個讓市民安心的交通環境。陳局長說明,警政署針對毒駕案件已修正作業程序,只要唾液快篩呈陽性或拒測達不能安全駕駛,即可依公共危險罪之現行犯逮捕,駕駛人切勿存有吸毒上路「不會被抓」的冒險與僥倖心態。再次強調竹市警方對於毒駕者的宣戰,會持續、徹底淨化道路安全,達到根絕不法毒酒駕、保障市民安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