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教署說明,能力評估內容分基本學習能力及職業能力,
分別以紙筆測驗及實務操作進行評估,評估題目是委請專家學者及各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教學校特殊教育教師建置五年期題庫,於每年評估前抽題並召集相關教師代表,再次檢視修正後配發,供各區評估作業使用;評估面向包含基礎語文、基礎數學、社會適應及職業能力,其評估目的是為瞭解學生性向的優、弱勢能力,以作為學生升學或就業的輔導方向的參考依據。
該項能力評估結果通知單將於115年4月20日寄發,並提供學生網路查詢服務,全程參與能力評估的學生須於5月4日至11日至各區主辦學校採現場唱名分發,並依安置結果通知單,於6月10日至15日至安置學校報到。更多相關資訊可至「115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站(https://adapt.set.edu.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