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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身障車輛免稅規定再放寬囉

記者:李翔熹 報導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以往無駕照身障者,得以同一戶籍二親等內親屬所有且供其使用的車輛,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115128日公布修正使用牌照稅法,放寛申請條件,二親等內親屬所車輛,雖與身心障礙者不同戶籍但車籍地與該身心障礙者戶籍地相同,也可申請免徵牌照稅。

 

    稅務局舉例說明,陳伯伯是位無駕照之身心障礙者,一直以來,都是兒子以自己的車輛接送陳伯伯就醫或供生活上使用,2人未設同一戶籍,但兒子汽車車籍地和陳伯伯的戶籍地相同,依原規定,兒子的車輛無法享受牌照稅免稅優惠,現在免稅條件放寛後,兒子就可向稅務局提出申請,並自申請日起免徵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每位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免徵金額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立方公分車輛的稅額為限,超過部分,不予免徵。以上開舉例來說,如兒子所有自用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為3,000立方公分,使用牌照稅額為15,210元,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最高免徵稅額為11,230元,兒子之車輛核准免稅後,每年僅需繳納使用牌照稅3,980元。

 

    由於使用牌照稅是按日計徵,愈早申請愈省稅,稅務局籲請民眾如果符合免稅條件,記得儘早提出申請,保障自身權益!申辦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瞭之處,請多利用該局服務電話,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連絡電話:(082)325197分機307翁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