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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2 外頭巨響竟是愛車遭殃 警追瞌睡駕駛現形

記者:黃士軒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鐘旭勇於日前上午
9點多,獲報前往南區南平路處理一起交通事故,50歲林姓女子向警方表示,稍早在屋內聽見外頭傳來一聲巨響,好奇外出查看後赫然發現停放於路旁的愛車遭人擦撞,左側車身多處受損慘不忍睹。更令人氣憤的是,肇事駕駛未現身說明,也未留下任何聯絡方式,林女遂報警求助,希望警方協助查明肇事者身分。

警方到場後,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影像顯示一輛白色自小客車行經該路段時,突然偏移車道撞上林女車輛,隨即駛離現場,員警循線追查其行駛路線,迅速鎖定肇事車輛,並通知42歲張姓男子前來說明。

張男向警方表示,當時剛下班準備返家,因精神不濟一度恍神打瞌睡,才不慎擦撞路旁車輛,他辯稱因當下另有要事,未報案便離開現場,其車輛當時雖仍可行駛,但事後因車損嚴重發生故障,已拖吊至修配廠維修。警方後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張男肇事未依規定處置之行為依法舉發,並協助林姓車主辦理後續賠償事宜。

警方提醒,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新臺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逃逸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個月至3個月。」115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期間,警方全力維護交通順暢與用路安全,呼籲民眾行車務必專注精神,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留在現場並撥打110報警處理,無論事故大小,切勿因不知如何處理、誤認情節輕微或可交由保險公司處理等理由擅自離開,以免衍生更嚴重的法律責任,影響自身權益與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