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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4 以歲月造棟材 用典範築未來 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即日起受理推薦 最高獎金達百萬元

記者:黃士軒 台中報導

代表我國文化資產界最高榮譽的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即日起受理推薦,受理期間至
331日止。文化部表示,「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獎項涵蓋有形及無形文化資產類別的保存、修復與管理維護,最高獎金達100萬元,期盼發掘民間與政府長期深耕文化資產保存的卓越典範,展現臺灣文化生命力。

 

文化資產界的「諾貝爾」獎 呼籲各界踴躍推薦或自薦

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共設立5大類別獎項,包含「保存修復類」、「管理維護類」、「保存貢獻類」、「保存傳承類」及「優良傳統匠師」。本屆新增「管理維護類」、「優良傳統匠師」兩大類別獎項,其中「保存貢獻類」、「保存傳承類」獎金新臺幣100萬元(個人或團體)、「優良傳統匠師」獎金新臺幣50萬元。

 

為辦理各類獎項評選工作,設置有形、無形2組評選委員會,其中首度將「水下文化資產類」納入有形組評選,呼應「向海致敬」的海洋國家襟懷,邀請各機關、團體及各界人士踴躍推薦或報名,共同點亮臺灣文化資產的光榮時刻。

 

文化部表示,文化資產的保存是一場跨越世代的接力賽,不僅需要專業的技術,更需要持之以恆的熱忱與使命感。透過每3一度的國家級獎項,除了給予第一線工作者實質的獎金與榮譽肯定,更希望藉由如「諾貝爾」獎般的桂冠建立典範,讓更多國人關注並投入文化遺產的守護工作。

 

「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受理推薦資訊

受理時間:自即日起至331日(二)止(以郵戳或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收文證明為憑)。

收件方式:以「掛號」郵寄「推薦表(暨自行報名表-管理維護類)、提報計畫書、各類同意書及相關證明資料」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地址:402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並於信封註明「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推薦資料」。

資料下載:各類獎項推薦表件、提報計畫書格式及評選基準等,請至「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官方網站/政府資訊公開/首頁政府資訊公開第七屆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專區」下載。(https://www.boch.gov.tw/home/zh-tw/CHPA)。若有相關填寫疑問,可洽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古物遺址組(第七屆行政作業主政窗口)李小姐,電話(042217-7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