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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 評鑑風暴延伸「案外案」 律師梁家瑜爭議映照制度考驗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一紙法官評鑑決議,掀開的不只是個別法官的失職問題,更牽動司法體系內部的分際與信任邊界。前臺南地方法院法官施志遠遭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重判,建議免除法官職務並移送職務法庭後,相關爭議並未隨之落幕,反而延伸出涉及律師倫理與輿論操作的「案外案」,成為法律圈高度關注的焦點。
依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114年度評字第4號」決議內容,施志遠於仍具現任法官身分期間,涉提供特定律師法律意見、代為撰寫書狀、轉介案件並收取報酬,實質從事律師業務。評鑑會認定,相關行為已嚴重違反法官法及法官倫理規範,並明確指出,此舉動搖人民對司法獨立與公正的信賴基礎。
評鑑決議書進一步載明,施志遠於111年11月至112年2月任職期間,或有提供梁姓律師相關法律意見,或代為撰寫書狀,亦可能轉介案件並獲有報酬,甚至預先向當事人收取委任律師費用。知情人士向媒體指出,梁姓律師即為台南執業律師梁家瑜,梁家瑜明知施志遠具現任法官身分,仍委託其處理書狀並支付報酬,相關行為恐已涉及教唆或協助法官違反職務倫理,亦可能觸及律師倫理中禁止的不正當推展業務方式,目前已送交律師懲戒體系審議。
然而,在相關紀律與偵查程序仍持續進行之際,梁家瑜於去年11月初透過媒體與自媒體受訪,對外宣稱自身遭「設局」、「抹黑」,試圖塑造遭迫害形象,並暗示案件已無實質進展。對此說法,知情人士舉證,相關案件均仍在正式偵查與審議程序中,並無不起訴、撤案或司法平反結論,其公開說法與實際司法進程存在明顯落差。
對於部分媒體被梁家瑜誤導而轉述其說法,梁家瑜在報導中聲稱有參與調查單位及司法機關長期追查,終於查明該集團涉及偽造、妨害個資及危害國安等多項罪責,案件「相關人員目前正已移送法辦」。
但回顧相關發展,過去外界將焦點集中在「遭詐團刻意抹黑」「破案關鍵在個人提供資料」等說法,但實際調查進展顯示,大部分敘述存在高度主觀與戲劇化成分,且情節並未獲得檢調單位的佐證。值得注意的是,將複雜法律與社群事件包裝成單一被害敘事,容易模糊真正需要釐清的制度性問題,也不利公共理性討論。
在司法運作上,事實認定必須回歸證據與程序,而非僅依個人陳述。專家指出,當事人角色既是法律人,又是事件當中的利害關係人,對外說法自然須更為審慎。過度渲染「陰謀」或「龐大勢力」的敘事,不但可能誤導大眾,也可能在未審先判的氛圍下,對他人權利造成傷害。
從法官評鑑延燒至律師紀律與刑事偵查,這起事件已成為檢驗司法自律與專業倫理的重要試金石。真相終究須回歸證據與程序,而非由聲量定奪,靜待司法給出清楚而負責的答案。

圖1.法官評議委員會針對法官施志遠的評議結果。(圖/司法院網站擷取畫面)
圖2.施志遠後續開立律師事務所,並與梁家瑜在同一辦公地點,但目前已搬離該處,圖為之前的資料照。(圖/民眾提供)
圖3. 梁家瑜於去年11月間,多次在新聞媒體及自媒體自訴遭抹黒,但有資料顯示,其說法有待商確。(圖/媒體網站擷取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