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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7 駁斥「竹市公有地成廢棄物偷倒天堂」 市府嚴辦:限期清理、依法裁罰

記者:楊彩婕 新竹市報導

有關外界謠傳「新竹市公有地成廢棄物偷倒天堂」,
新竹市政府嚴正澄清,竹市環保局(25)日接獲陳情通報,在東區湖濱里明湖路482巷與客雅大道路口土地,發現有民眾於市有土地堆置雜物。經查,該地屬於市府所有,環保局、警察局轄區派出所與土地管理單位即第一時間派員到場查察,確認堆置行為人為居住於附近之民眾。市府已要求限期三週內清理完成,另針對廢棄物影響環境衛生部分,將依法告發處理。

 

代理市長邱臣遠強調,市有土地屬於全民共同資產,應受到完善管理與維護,任何違規占用或隨意堆置廢棄物的行為,都會破壞環境景觀與公共安全,市府絕不容忍、絕不寬貸,已明確要求當事人限期改善,若未能在期限內完成清理,市府將採取強制措施,展現對於市有土地妥善管理及維護市容環境的堅定決心。

 

環保局補充說明,《廢棄物清理法》明文規範,任何人不得隨意棄置廢棄物於公共或他人土地,違者不僅將面臨告發處分,更會因污染環境、影響衛生而承擔社會責任。竹市正在積極推動「清淨家園」與「韌性城市」政策,並透過跨局處合作加強市有土地管理。環保局與工務處、警方均保持緊密聯繫,一旦發現違規行為,立即採取行動,避免情況惡化。

 

工務處表示,任意占用或棄置不僅違法,更會浪費社會資源,拖延市府推動公共建設與環境改善的進度。市府將持續加強巡查,並依據《新竹市市有不動產被占用處理要點》辦理。市有土地如遭占用,相關權責機關將立即進行查報,並依法要求占用人限期改善或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改善,市府得逕行強制拆除或排除占用,並依法追討相關費用,也希望民眾發揮公德心,不要將私人物品或廢棄物堆置在公共土地上。若發現疑似非法傾倒情事,請立即通報環保局或警方,共同維護市容環境與社區安全。

 

市府重申,市有土地是公共資產,維護良好環境是政府責任,更是市民權利,將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確保任何違規行為都能受到應有的處置。市府將持續推動市容改善與公共空間優化,讓市民享有更幸福友善與宜居永續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