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外媒報導「臺灣每年因語音和簡訊等釣魚詐騙造成502億元損失(約合2.3兆韓元),超過韓國語音電話和簡訊詐騙損失1.687兆韓元,考量兩國人口後換算臺灣人均損失約為韓國近3倍,與數位化文化欠發達的日本相比,臺灣人均損失更是高出近20倍」等情,打擊詐欺指揮中心特此說明如下:
語音及簡訊等釣魚詐騙,只是詐騙樣態的其中一部分,各國皆是如此,如果以語音及簡訊等釣魚詐騙來看,臺灣數額不到75億元,臺灣為了警示國人防詐識詐,公開所有型態詐騙財損總額,外媒在做單項比較時,應該使用單項數字,而非以臺灣的總額與日韓的單項詐騙額做比較;以致得出臺灣人均損失高出日韓許多的錯誤結論,對此深表遺憾。
此外,報導內容也沒有針對行政院推動「打詐綱領2.0」一年來成效進行比對,如此恐將造成民眾對政府推動打詐工作的誤解。
謹再次呼籲媒體,政府推動打詐工作成效已漸顯現,請盡量引用最新而非過往數據進行評論,且引用前請特別留意數據彙整計算方式差異,切莫將不同基礎數字任意比較,嶄傷全國十餘萬辦理打詐工作的基層員警、金融機構第一線服務人員、超商店員的士氣。
自行政院推動「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2.0版」以來,每月詐欺案件受理案件數已自113年8月每月受理1萬9千6百件,下降至114年8月1萬4千2百件、減少27.5%,財損金額由131億1千萬下降至69億元、降幅47.4%,顯示打詐工作已初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