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A新聞聯合網
地方新聞
綜合新聞
生活娛樂
社會新聞
健康醫療
專訪新聞
宗教民俗
軍事新聞
政治新聞
聯絡我們
Facebook
快訊
2026/04/02
視察中油林園石化廠 卓揆:啟動五大因應措施 穩定國內石化供應鏈與民生必需品
2026/04/02
「金門志工培力扎根 厚植社會服務能量」
2026/04/02
高雄市議員關心國際情勢與全球供應鏈重組 陳其邁:掌握產業變化布局 推動傳產升級
2026/04/02
「金門縣政府115年清明假期臺金專船 4月2日如期開航」
2026/04/02
新竹241藝術空間《這就是光》開展 高虹安市長邀民眾穿越自然與科技之光
2026/04/02
竹市兒童節大禮包登場!高虹安市長推「生生喝鮮乳」 三大好禮做孩子成長後盾
NEWS
最新消息
2023/12/27
政府攜手金融合作防堵人頭帳戶犯罪 刑事局呼籲:勿觸法以免影響權益
記者李宥漮/綜合報導
「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第六項帳戶、帳號暫停、限制功能或逕予關閉管理辦法」即將施行上路,該辦法規定如無故提供帳戶帳號予他人使用,提供者不僅會被警察機關裁處告誡,其名下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帳號及第三方支付帳號,均將一併遭到限制使用,期透過金融限制措施積極防制利用人頭帳戶犯罪。
提供人頭帳戶者係違反洗錢防制法第十五條之二「無故交付帳戶帳號罪」,警察機關將對其裁處行政告誡處分,如屬「期約或收受對價」、「交付提供之帳戶(號)合計三個以上」或「經告誡後五年內再犯者」等情形將移送刑事處罰,另配合上開辦法施行後,金融業者將對受告誡處分人之上述3種帳戶帳號同步執行限制措施,包含限制每日轉帳提領上限、禁止使用網路銀行、得拒絕臨櫃交易或拒絕新開戶等相關措施;限制期間為告誡日起算5年。
為落實上開辦法規定以有效遏止人頭帳戶詐騙犯罪鏈,內政部警政署已與國內各金融機構、虛擬通貨及第三方支付業者建立告誡資料通報機制,而辦法預計於明(113)年第一季前公布施行,屆時金融業者將依法對人頭帳戶執行相關金融限制措施,勢能有效阻絕詐騙犯罪集團之金流管道。
警政署呼籲,切勿任意將自己或他人帳戶帳號交給來路不明人士,以免不慎觸法遭到金融限制,影響自身金融服務權益而得不償失;警政署將持續要求各警察機關依法落實執行相關行政裁處及刑事偵處等執法工作,以防堵人頭帳戶遭犯罪使用,防制詐騙案件發生,並配合行政院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1.5版之工作重點,全力掃蕩詐欺及洗錢犯罪集團,以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
回列表頁
購物車
0
會員登入
購物須知
Facebook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