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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14 治安情勢穩定 警政署:勿以去年三級警戒期間統計

記者李宥漮/綜合報導



某民代召開記者會以去年本土疫情爆發、三級警戒期間數據為基底,聲稱今(111)年5-8月刑案發生數大幅增加云云,因有誤導扭曲之虞,警政署爰特說明澄清如下:

1:去(110)年5-8月疫情大爆發(5月19日發布三級警戒)民眾外出活動頻率大幅降低,各類刑案發生數亦隨之大幅減少,故當年度6、7月份刑案發生數為近年最低點,因此若挑選特定單一月份或少數疫情發生月份之犯罪數據,相比於一般正常期間,顯然發生極端差異,致其數據解讀失真不周。

2:經分析108年1月至111年8月每月刑案發生數趨勢,以長期數據觀察可發現,每月刑案發生數均無太大變化,除非特別情況(例如年節、疫情爆發等)情形,始有高峰或凹洞量,去年5-8月即為明顯的例證(如下圖)。
 
3:事實上,111年1至8月槍擊案件發生55件,較去年同期67件,已減少12件(減少17.91%),且對於突發槍擊個案的發生,警察機關多能迅速偵破,並揪出隱身背後的不法利益及幫派組織,警政署有能力與信心維護社會治安。

4:再以竊盜案件為例,若扣除109、110年這兩年疫情特殊期間,將民代所指的5-8月採取三年比較,可以發現今年5-8月,對比於107年108年無疫情期間三年的竊盜案件發生率約呈現相當的數據,並無特殊起伏(參考三年統計長條圖),即可說明挑選比較之期間若未考慮特殊時空背景的影響因素,對犯罪統計的評論將有失真誤導之虞。
 
警政署強調,治安維護是長期且持續性工作,感謝各界的監督與建議,但也呼籲,檢視統計數據時,必須衡量當時疫情管制措施的特殊性與整體的社會情勢,才不至於發生扭曲數據,或是問題失焦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