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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6/23 馬糞海膽開放採捕期間為7/1-8/31,敬請民眾配合遵守
記者:陳智超 澎湖報導
今(111)年度開放採捕殼徑8公分以上馬糞海膽期間為7月1日至8月31日,如在禁漁期間違規採捕、處理、販賣或持有,依漁業法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15萬元以下罰金,請漁民、業者確實遵守。
環保案件查察小組近期持續於合界、赤崁、青螺虎頭山、紅羅、後寮、牛罩尾潮間帶執行查察,也出動船舶進行登檢,民眾倘發現不法情事,勇於提供情資,依據「澎湖縣政府獎勵檢舉非法採捕水產動植物獎金核發要點」,檢舉盜採馬糞海膽並查獲屬實者,每件發給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農漁局表示,水產資源具有再生性,而非「取之不盡,用之不竭」,海洋生物皆須有休養與繁衍期,方能使物種生生不息,希望漁民朋友配合,遵守馬糞海膽禁漁期及最小漁獲體長之相關規定,一起為漁業資源保育及永續利用戮力。檢舉專線:06-9262620轉121(農漁局)、118(海巡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