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最新消息

2026/10/12 地價稅11/1開徵!高虹安市長提醒留意總歸戶制及自用住宅優惠

記者:楊彩婕 新竹市報導

115
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稅單近日也將陸續寄發。新竹市稅務局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應先確認納稅義務人姓名、課稅土地地段、地號、筆數及適用稅率等資料是否正確,再依限繳納。另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及「累進稅率」計算,同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持有的土地,無論筆數多寡,均會合併計算地價稅,並核發1張稅單,提醒納稅義務人留意相關資訊。

 

市長高虹安表示,市府持續推動便民服務,積極保障市民各項權益,也重視與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租稅資訊。地價稅單除了是繳稅通知,也載有土地課稅相關資訊,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仔細核對各項資料,了解自身土地的課稅情形,如有疑問可及早向稅務局洽詢釐清,以維護自身權益。

 

高虹安市長說明,地價稅是以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個直轄市或縣(市)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為計算基礎,依地價總額所處級距,採累進稅率(10‰至55‰)課徵。土地如符合地價稅特別稅率或減免條件,土地所有權人須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自當年度適用;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高虹安市長指出,每年地價稅開徵期間,常有民眾詢問,為什麼持有多處房地,會收到多張房屋稅單,但地價稅單卻只有1張,是不是漏寄了?其實並非漏寄,而是地價稅與房屋稅的課徵方式不同。地價稅採「總歸戶制」,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會合併歸戶計算,並僅核發1張稅單;房屋稅則採「按戶課徵」,每一戶房屋原則上只會核發1張稅單。

 

高虹安市長提醒,已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2‰)的民眾,如因就業或就學需要遷移戶籍,原址至少應由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設籍,才能繼續享有優惠。若全戶戶籍遷出,即使實際居住於原址,也不符合資格,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10‰至55‰)課徵,稅額恐增加至少4倍。民眾在遷移戶籍前,務必審慎評估,以維護自身權益。

 

民眾如有稅務疑問,可至稅務局網站查詢或撥打03-5225161轉422至439、0800-000321、1999市民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