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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行政院正式核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期計畫 盼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土地無償撥用 中央、地方繼續攜手加速後續工程進度

記者:趙客裕 行政院報導

有關各界關注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2期計畫,(6)
日經行政院正式核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修正計畫,修正後總經費由原45.1億元,增加為83.0494億元。文化部表示,雖然過程中歷經與新北市政府協調停車位擴增的建置方式,預算大幅增加,但行政院仍履行承諾,同意全額核定修正計畫及預算,接續盼新北市政府儘速完成土地無償撥用,以利工程順利執行。
 
文化部表示,有別於影視聽中心1期以行政、展覽空間為主,2期計畫最核心在於解決自1978年國家成立電影圖書館以來,所累積約2萬部的電影膠片、逾60萬件影視聽文物等,至今仍無專屬典藏空間,只能分散典藏於各處租用房舍,甚至工業區空間的問題。因此,2期計畫以影視聽典藏及發揮典藏價值的博物館服務空間,包含文物展示、多功能演藝廳、人才培育、公共服務等為主要規劃。
 
文化部指出,修正計畫主要配合新北市都市計畫需求,需設置總計各830個汽機車停車位及2座空橋;並回應新北市政府對於都市景觀的建議,評估停車位朝全地下層建置;以及因應物價調整等。調整後雖然經費成長近2倍,且停車空間將佔整體建築面積共54%,但行政院考量中央、地方在1期計畫共同合作繁榮地方的具體成果,為能延續雙方共好,並為國家重要影視聽文化資產保存及地方發展創造雙贏,行政院仍同意全額核定修正計畫經費。
 
同時,對於新北市政府提出設置協拍中心需求,文化部及新北市政府亦在行政院協調下達成共識,將在設計規劃階段中,將新北市協拍中心納入2期計畫適當空間中,期盼在原2期博物館及典藏功能外,加入協拍中心連結產業的動態展示與服務,共同作為新北市影視產業發展樞紐,以及臺灣影視聽產業鏈結國際的關鍵角色。
 
文化部強調,文化部自2期原計畫核定後,一直持續進行委託專案管理及工程前期各項準備工作。目前修正計畫已獲行政院正式核定,代表中央、地方引頸期盼的影視聽中心2期建設計畫將能往前推進,文化部也將繼續與新北市政府密切溝通,盼加速讓這個保存國家重要影視聽文化資產,以及促進影視產業興盛與地方繁榮的建設,成為臺灣及新北市下一個重要文化地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