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地方攜手協助受災民眾及業者減輕損失、加速復原。高雄市政府表示,中央此次擴大0625豪雨補助範圍,除將工廠納入淹水救助對象外,也將住宅家電受損補助門檻由淹水50公分以上放寬至30公分以上,每戶補助1萬元,讓更多受災民眾及產業獲得協助,加速災後復原。高雄市政府指出,市府原有加碼淹水救助措施持續辦理,凡符合市府淹水救助資格且淹水未達50公分之住家、營業場所及工廠,每戶加碼發給1萬元淹水救助金;淹水達50公分以上者,每戶加碼發給1萬5千元淹水救助金,加上中央原有的2萬元淹水慰助金,每戶淹水慰助最高可領3萬5千元。申請住屋淹水救助者,請於7月31日前至災害發生地區區公所辦理,應檢附身分證明文件、房屋稅籍、租屋契約等實際居住證明文件、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以及清楚顯示淹水高度或水痕高度之受災照片。其中,經市府劃定為淹水區域之住戶,可免附受災照片,以加速申辦流程。申請營業場所及工廠淹水救助者,請於7月31日前至營業所在地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主管機關核准之公司、商業、工廠或稅籍登記證明文件、房屋稅籍證明、清楚顯示門牌及淹水情形之受災照片、郵局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如委託他人代辦者,另應檢附委託書,並得視個案檢附其他足資證明文件(如行車紀錄器影像等)。申請家電受損補助者,如屬家電維修,應檢附維修收據或相關憑證;如因受損無法修復而重新購置家電,除應檢附新購家電購買收據或憑證外,並應提供受損家電照片,以利核對受損情形。重新購置之家電應與原受損家電為相同或相近功能,不得以不同類別之家電替代申請補助。
高雄市政府提醒,本次各項淹水救助及相關補助受理期間均至7月31日止,請符合資格的市民及業者儘速備妥相關文件,向災害發生地區區公所提出申請。市府將持續與中央合作,全力協助市民及產業完成災後復原,讓生活及營運儘速恢復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