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探討將兒童人權理念融入日常公務的實務作法。
市長高虹安表示,《兒童權利公約》不應僅停留於理念層次,而應全面落實於城市治理各面向。此次訓練結合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引導同仁從全球視野理解兒童權益保障的重要性,並在業務推動過程中落實「兒少最佳利益」原則,逐步實現兒童友善城市的施政願景。
社會處長黃佳婷表示,此次課程突破傳統單向講授模式,採用小組討論方式提升參與度與互動性。學員除理解CRC條文外,亦結合自身業務進行案例分析,例如社會處分享兒少保護實務經驗、交通處探討通學安全議題等,促使同仁思考CRC與業務職掌的具體連結,讓兒童權利意識在各局處扎根。
社會處補充,有參與同仁回饋,透過小組討論不僅深化專業知能,也能跨越業務分工,理解不同局處對同一議題的觀點,對未來推動跨部門溝通與整合具有實質助益。
市府表示,未來將持續辦理相關專業訓練,強化第一線公務人員對兒童權利的認識與實踐,確保各項施政符合國際人權標準,攜手打造讓孩子安心成長、多元發展的優質城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