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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落實安全督導與管理 維護幼童權益與安全

記者楊欣慧/綜合報導


新竹縣時代力量黨團於28日召開「別再讓小小孩落水,幼托水域安全漏洞快補」記者會,新竹縣政府回應如下

114年本縣某托嬰中心幼童跌落水池溺斃事件,新竹縣政府立即採取下列精進作為:
 
一、 全面函知所轄幼托園所進行環境安全自我檢核,強化第一線預防機制。
 
二、 全面盤點掌握鄰近水域之幼兒園及托嬰中心潛在風險,發現有4所托嬰中心近幼兒園或社區之生態池、水池等潛在危險區域,並由社會處與教育局會同專家學者辦理聯合稽查督導完成改善。
 
三、 委託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中心研訂「托嬰中心戶外活動作業制度及措施」,建立制度化戶外活動安全規範。
 
四、 辦理教育訓練強化幼托人員的危機應變、安全意識以及幼兒照顧安全實務及基本法規知能,提升相關人員危機敏感度與責任意識。
 
五、 督請幼兒園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等相關規定,於各場域加強安全維護及教保服務人員對於幼生之管理。並於易發生危險區域,設置監視錄影設備,以維護幼兒權益保障與安全管理。
 
六、 要求幼兒園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幼兒園應提供幼兒獨立完整之活動空間,不得於同址設立其他機構,若鄰近設立,亦須明確區隔活動空間。
 
竹縣府表示,維護幼童權益與安全是縣府首要之責任,教育局與社會處將共同依據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幼兒園及其分班基本設施設備標準、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提供幼童明確、安全的活動學習空間,照顧好每一位幼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