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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漁船非法售油給中國大陸 漁業署及司法機關持續查處
記者:吳水發 報導
近期媒體報導「大進滿8號」漁船疑似因非法售油遭中國大陸扣船,漁業署持續查證中,如查獲屬實,依「漁業法」最重將撤銷漁業執照,並依「漁業動力用油優惠油價標準」追繳補貼款,另此行為已涉犯刑法詐欺罪、懲治走私條例等刑法相關規定,將移送相關機關嚴處。
漁業署持續與相關機關合作查處
自96年1月1日起,漁船以所裝設航程紀錄器(VDR)記載之實際作業時數乘上主機及副機馬力數再乘上0.18公升,以申購漁業優惠用油量。漁業用油免徵貨物稅、營業稅及享有政府補貼款,漁業署每月檢核VDR資料,如有異常航跡之情形,相關資料函送海洋委員會海巡單位加強注檢,並請司法單位偵辦。各縣(市)政府亦不定期與海巡單位併同查核轄區漁船加油站,如有異常購油之情形,亦會蒐證後函送司法單位偵辦,以防止不肖漁民流用油之情事。
漁業署呼籲漁民切勿從事非法流用漁船油
漁業署呼籲,政府補貼漁業優惠用油,以減輕漁民作業成本,特別是在目前中東情勢致油價高漲期間,中油向國外購油成本高漲,如有不肖漁民透過這種方式流用漁船用油,政府體恤漁民補貼漁業優惠用油美意盡失,亦將影響正常漁民作業之權益。漁業署近期將與相關單位加強查核,如經查獲除將從重核處外,亦將負擔刑事責任,請漁民切勿從事非法流用漁船油行為,以免違規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