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破高中生赴國外學習須辦理休學的既有框架,教育部透過活化《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完善學生赴海外修習課程之配套措施。首先於 113年8月修正評量辦法,確認「在學不中斷」、「無須辦理休學」的赴國外學習機會;隨後於 114 年7月發布「列抵學分權益說明」與「作業參考指引」,協助學校建立審查標準,及提醒學生相關權益與注意事項,並於 114 年 12 月修正發布評量辦法第 19 條,開放學生於國外學習期間,其部定及校訂必修課程得改以「數位學習課程」方式修習。這項變革不僅提升了教育制度的韌性,更讓數位學習轉化為學生跨國學習的強力後盾。
本次拜會過程中,雙方就高中學生出國修課配套及教育機會均等等議題進行意見交流,國際扶輪透過募集社會資源,規劃總名額百分之十補助經濟弱勢且學習表現優良學生赴海外交流,降低經濟因素對國際學習參與之影響,落實教育平權,與政府政策相互呼應,公私協力擴大國際學習機會、支持學生多元發展。教育部亦將持續精進相關政策與制度,營造更具彈性與包容性的國際學習環境,協助青年學子拓展國際視野,穩健邁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