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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7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倒數 南警五分局加強宣導


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舊稱電動自行車)從11月30日起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後才能上路行駛,南警五分局在倒數幾天內仍持續針對學生、長者及外籍移工等重點使用族群加強宣導及提醒車主盡速領用納管,並配合警察局所規畫3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第一階段的「擴大宣導期」,從11月20日起至11月29日止,除重點對象宣導外,第一線員警執勤時,也將加強攔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宣導車主相關登記、領用牌照程序及法令規定,提醒車主盡速辦理。第二分階段的「加強執法期」,從11月30日起至12月9日止,將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未依規定領用或使用偽造、變造牌照等相關車牌違規情事,加強取締查緝。至於第三階段的「常態執法及宣導」,從12月10日起,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酒後駕車、未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車、不依號誌指示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等常見違規項目,實施常態性執法及宣導工作。
 
第五分局呼籲,目前已在使用微電車的朋友,儘快辦理車輛投保及領牌程序,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三步驟,第一向購買經銷商申請出廠證明、第二投保強制險及第三前往監理單位進行實車查核、登記、掛牌,掛牌上路你我「龍」安全,確保用路人安全,也讓自己的騎乘得到安全的保障。
 
第五分局分局長洪宏榮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領用牌照上路者,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外,並須當場禁止行駛、移置保管,影響甚鉅,提醒尚未依規定登記領用牌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盡速辦理相關手續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