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A新聞聯合網
地方新聞
綜合新聞
生活娛樂
社會新聞
健康醫療
專訪新聞
宗教民俗
軍事新聞
政治新聞
聯絡我們
Facebook
快訊
2026/03/31
劉燈鐘至頭份永貞宮參拜媽祖 與全台宮廟代表同霑法喜
2026/03/31
接見「泰國台泰國會議員友好協會顧問團」 卓揆:推動十三項國家戰略產業 強化臺泰民主供應鏈合作 成為國家進步力量
2026/03/31
新加坡NATAS春季旅展登場 澎湖跨海行銷 拓展國際觀光新契機
2026/03/31
出席「高雄數位港及人工智慧發展產業交流座談會」 陳其邁:AI創新應用服務是高雄接軌國際的新契機
2026/03/31
教育部發布《臺灣校園公廁設計準則》 落實美感即生活 讓校園廁所從「能用」到「想用」
2026/03/31
假贈送、真詐財 嘉縣警迅速搗破假網拍詐騙集團
NEWS
最新消息
2024/11/20
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上路倒數 警方分3階段擴大宣導及執法
記者黃冠源/台南報導
113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應全面登記、領用及懸掛牌照,始得行駛於道路,南市警持續針對學生、長者及外籍移工等重點使用族群加強宣導,並規劃三階段宣導及執法工作。
第一階段「擴大宣導期」,自113年11月20日起至11月29日止,除了重點對象宣導外,第一線員警執勤時加強攔查未依規定領用牌照微型電動二輪車,宣導車主相關登記、領用牌照程序及法令規定,提醒其儘速前往辦理。
第二階段「加強執法期」,自113年11月30日起至12月9日止,針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未依規定領用或使用偽造、變造牌照等相關車牌違規情事加強取締查緝。
第三階段「常態執法及宣導」,自113年12月10日起,針對微型電動二輪車酒後駕車(拒絕酒測)、未戴安全帽、不依規定停車、不依號誌之指示及乘坐人數超過規定數額等常見違規項目,實施常態性執法及宣導工作。
南市警交通大隊長洪國哲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1條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及於道路停車者,除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外,並須當場禁止行駛、移置保管,影響甚鉅,提醒尚未依規定登記領用牌照之微型電動二輪車車主,應儘速辦理相關手續以避免受罰。
回列表頁
購物車
0
會員登入
購物須知
Facebook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