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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31 毒駕累犯致死最高可判死刑!洪孟楷轟綠委表決離席:不敢承擔就別甩鍋

記者李宥漮/綜合新聞報導


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85條之3修正案,明定毒駕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者,最高可處死刑,引發朝野激烈攻防。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不滿民進黨立委在藍白版本表決時多數離席,痛批民進黨不敢面對死刑入法議題,事後卻以未充分討論為由推卸責任。

洪孟楷在臉書發文指出,毒駕致死納入死刑一直是國民黨團的主張,30日上午立法院長召集朝野協商,相關版本及表決順序均經討論。他質疑,民進黨團既然參與並簽署會議結論,如今卻聲稱不清楚版本內容,令人難以接受。

洪孟楷表示,國民黨團始終堅持將死刑納入毒駕致死的法定刑度,並曾詢問行政院是否有接受空間,若願意討論,可以再等一週;但若毫無意願,就不應繼續拖延修法。他更批評民進黨立委在表決時選擇離席,缺乏面對爭議的勇氣。

針對修法內容,洪孟楷強調,累犯規定並非允許駕駛人先造成一次死亡事故,而是針對曾有毒駕相關前科、符合再犯要件,且於10年內再犯致死者,加重至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藉此提高刑罰嚇阻效果。

不過,民進黨團幹事長莊瑞雄反駁,民進黨同樣支持嚴懲毒駕,但藍白在表決前提出新的再修正動議,未經充分逐條討論,涉及死刑的重大刑法修正更應審慎處理,不能將程序爭議直接解讀為反對重罰或縱容犯罪。

此次修法除提高一般毒駕刑責,也將毒駕致死刑度提高至7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10年內再犯致死要件者,最高可判死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隨著修法三讀通過,朝野對立法程序與刑度適當性的爭論仍持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