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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22 輕旅行竟酒駕 駕駛遭送辦同車3人亦遭罰

【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蔡姓駕駛於5月22日夜間下班後,高興的與3名朋友一同開車至臺南府城遊玩,並先至酒吧小酌聊天,直至凌晨3時許準備前往旅館下榻休息,不料在康樂街旅館前雙黃線迴車違規為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員警攔下,蔡姓駕駛經聞到濃厚酒味並配合實施酒測後酒測值超標,遭依涉嫌公共危險罪調查送辦;另同車3名友人乘客因未禁止駕駛酒後駕車,也為警方依法舉發。
    警方調查,蔡姓駕駛於22日晚上下班後,與3名友人駕駛共乘1輛車一同至臺南市進行1日輕旅行,並一起先至康樂街之酒吧享用美食,期間並有飲用威士忌酒水,結束後準備前往旅館休息。蔡姓駕駛在旅館前尋找車位時竟雙黃線迴轉違規為員警攔下盤檢,經實施酒精測試酒測值高達0.44毫克,已涉嫌違反公共危險罪;另同車楊姓等3名乘客均已滿18歲,也因未禁止友人酒後駕車行為,同樣為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舉發,將處新臺幣6,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統計今年迄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針對酒後駕車總計取締490件,較去年同期432件增加58件,並針對酒駕同車之車主及乘客未盡勸導禁駛部分,也舉發了84件。也在警方強力取締執法下,今年迄今酒駕肇事計發生12件,較去年同期18件減少6件(降幅達50%),展現警方積極防制交通事故及針對酒後駕車嚴正執法之具體成效。
    第二分局提醒,防疫期間執法無空窗,將持續規劃運用各項勤務,針對轄內易飲酒處所之周邊道路加強機動攔查,持續就酒後駕車惡行嚴加取締,以維護所有用路人安全。